>商标竖着注册,却在鞋上横着用——这招“旋转抄袭”,差点让彪马吃了大亏。
>一场长达八年的法律拉锯,彪马用“撤三复审+无效宣告”的组合拳,最终扳回这一局。
彪马的“条形图”是运动鞋上标志性的弧形条纹设计,自1958年瑞典世界杯起便在球鞋上使用。但在中国市场上,抄袭模仿层出不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晋江市巴喜尼儿鞋服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的两件图形商标。
这两件商标有个“聪明”的设计——竖着申请注册。如果只看注册图样,它们与彪马横向延伸的条形图确有区别。但彪马发现,这两件商标在实际使用中被旋转90度横向用在鞋帮侧面,与彪马条形图的整体外观几乎一致。
彪马先后对这两件商标提起异议和无效宣告申请,但国知局裁定认定:两件商标与“彪马条形图”系列商标“在整体视觉效果、表现手法方面均存在差异……尚可区分……并未构成近似商标”。
问题出在哪?审查员看的是注册图样,不是实际使用方式。竖着申请、横着使用——这个“旋转”的操作,成功干扰了商标近似的判断。如果只看注册图样,两件商标确实不一样。但消费者在鞋店看到的,是横向贴在鞋帮上的条纹,谁会在买鞋时先把商标转回90度再判断是不是彪马?
彪马没有认输,而是打出了一套撤三复审+无效宣告的组合拳。
第一步:撤三复审,揭开“旋转”真相
两件诉争商标注册满三年时,彪马立即提出撤销申请。两件商标在除“鞋”以外的商品上因未使用被撤销,但在“鞋”商品上被维持注册。彪马没有止步,进一步提出了撤销复审——目的不是让商标被撤销,而是查清诉争商标的实际使用方式。
在撤销复审阶段,国知局将对方提交的使用证据副本转达给彪马。这些证据完全印证了彪马的猜测:两件诉争商标正是被旋转后横向使用在鞋帮侧面,与彪马条形图的使用方式如出一辙。
第二步:行政诉讼,用证据推翻裁定
掌握了实际使用证据后,彪马坚决提起了行政诉讼,主张:对方提交的使用证据与诉争商标的注册方式完全不同,属于实质性改变注册商标的使用,不应作为合法使用的依据。
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和国知局的无效宣告请求裁定,责令国知局重新作出裁定,国知局对两件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长达八年的商标保卫战,至此画上句号。
1.“注册图样”不等于“实际使用”。
商标审查中,“注册图样”和“实际使用”的差异往往是抄袭者的“灰色地带”。本案中,彪马通过撤三复审程序,成功将对方的实际使用证据固定在案,打破了审查员的认知盲区。
2.撤三复审不仅是“撤销”,更是“取证”。
很多企业把“撤三”当作清理闲置商标的工具,但本案展现了它的另一面价值:通过撤三复审获取对方的使用证据,反向支撑无效宣告诉讼。这套“组合拳”策略,值得品牌企业借鉴。
3.商标近似判断要看“市场场景”。
消费者在鞋店看到的,是贴在鞋帮上的横向条纹,而不是商标注册证书上的竖向图样。商标近似的判断,应当以相关公众的实际认知为基准,而不是机械比对注册图样。
八年,一个商标保卫战打下来。彪马赢得的不只是两件商标的无效宣告,更是一个重要的司法认知:抄袭者的“小聪明”,在法律组合拳面前,终究撑不了太久。
商标作为品牌的核心资产,其保护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一次无效宣告失败不代表终点,撤三复审、行政诉讼……法律工具箱里有的是武器,关键在于——你会不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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