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为一场持续四年的商标拉锯战画上句号。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工牛电缆河北有限公司(原“大名县公牛电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终审落槌,法院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公牛集团2000万元赔偿请求。这是公牛集团成立以来知识产权维权的最大胜诉案件。
故事要从2021年说起。
彼时,一家名为“大名县公牛电缆有限公司”的企业,在产品、包装、官网及抖音平台上擅自使用“公牛”标识。对于深耕电工领域数十年的公牛集团而言,这一幕并不陌生。自1995年成立以来,“公牛”商标已于2006年、2011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电线电缆等商品上拥有极高市场辨识度。
“工牛”电缆核定使用的商品正是电缆、电线,与公牛集团核心产品属同一类别。“工牛”与“公牛”仅一字之差,文字构成高度近似,读音完全相同,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2021年,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认定原“大名县公牛电缆有限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这本该是故事的终点,却意外成了另一个故事的起点。
收到败诉判决后,侵权方并未收手。
“大名县公牛电缆有限公司”更名为“工牛电缆河北有限公司”,继续在同类商品上大量使用与“公牛”高度近似的“工牛”标识。
据公牛集团披露,仅在2024年,工牛电缆宣称的营业收入就高达18.81亿元,利润达1279万元。
面对“屡判屡犯”的侵权行为,公牛集团再次提起诉讼,并提出2000万元索赔。工牛电缆则辩称,“工牛”与“公牛”存在差异,双方行业类别不同,一审580万元判赔已超出实际影响范围。
2026年1月19日,浙江高院作出二审判决,案情迎来戏剧性转折。
法院认定,工牛电缆的行为完全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定要件,“侵权性质恶劣,系重复侵权,主观恶意明显,且侵权范围广、侵权获利高”。
赔偿金额的计算过程,充分体现了司法裁判的精细化:
第一步:确定计算基数。
以工牛电缆2022年2月至2025年12月间公开招投标中标金额1.47亿元为基础,结合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最低平均营业利润率6.35%,推算出侵权获利约930万元。
第二步:确定惩罚倍数。
鉴于被告系重复侵权、主观恶意明显,法院决定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
第三步:得出赔偿总额。
基数与倍数相乘,赔偿总额应约为3720万元,已远超公牛集团主张的2000万元。浙江高院综合考量后,全额支持2000万元赔偿请求。
从一审判赔580万元到二审判赔2000万元,1420万元的差距,折射的是司法机关对恶意侵权行为的零容忍。
本案的突破性意义在于,司法机关不再局限于弥补品牌方直接损失,而是通过惩罚性赔偿对主观恶意深、侵权规模大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这起案件的落幕释放出清晰信号: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屡判屡犯”的恶意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正在成为常态化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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