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一键“图生图”就敢卖?全国首例刑事案判了:这是犯罪!
2026-06-29   |   发布于:赛立信市场研究

>把别人的插画导入AI软件,点一下图生图,自动生成一张图。

>印成拼图挂到网上卖,3000多件,卖了27万。

>被告说:我用AI生成的,又不是直接抄你的,凭什么说我侵权?

>法院的回答很干脆:AI不是侵权挡箭牌,这是犯罪。


一、一个偷懒的生意

2024年3月到7月,福州一家电商公司的老板姚某渊,想赚快钱——做拼图卖。

但他不想自己画,也不想花钱买版权。

他想了一个“聪明”的办法:用AI

姚某渊指使手下,把苏州某图书公司以及张某、刘某玲等权利人的美术作品导入AI软件,选择图生图功能。统一设置参数,让AI批量生成图片,然后人工挑一张跟原图最像的,印成实体拼图,挂到电商平台上去卖。

整个流程极其“丝滑”:盗图→AI加工电商销售。四个多月卖了3000余件,非法经营额27万余元

2024年7月,姚某渊等人被抓获,老板罗某林主动投案。


二、我用AI生成的,凭什么说我侵权?

法庭上,被告人辩称:“这是AI生成的,又不是我直接抄的。

法院没有接受这个说法。

问题的核心是:AI生成的这张图,到底算不算新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要求作品体现人的独立创作活动和智力投入。

法院仔细审查了被告人的操作过程:只是在AI软件里导入他人作品,选择图生图功能,设置统一参数,生成几张图后挑一张最像原图的。整个过程几乎没有体现人的创造性控制,仅仅是机械性操作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行为人使用‘图生图’功能并刻意选择最相似的图片,其主观目的在于复制”。

换句话说:你不是在创作,你是在复制。用AI复制,也是复制。

经比对,涉案拼图图样与权利人的美术作品关键元素一致,属于实质性相同。因此,这些AI生成的图片不具有独创性,属于侵权复制品

至于把电子图片做成实体拼图,是不是就不算“复制”了?法院也给了明确回应:你把别人的油画印在T恤上,载体变了,但画的内容还是人家的——改变载体不等于改变作品。


三、法院怎么判?

2025年61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公司:罚金10万元

‐   罗某林(老板,主动投案):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6万元

‐   姚某渊(主谋):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6万元

‐   李某、王某(员工):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各罚金2.5万元


罗某林在案发后赔偿了其中一名受害人15万元经济损失。

27万的非法经营额,换来的是刑事犯罪记录 + 十几万罚金 + 一年半刑期。

这个案子入库编号为2025-09-1-160-001,已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换句话说,它已经成为全国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的参考答案


四、这个案子教会我们什么?

第一,AI不是侵权的挡箭牌

北京高院民三庭庭长张晓津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AI技术并非侵权挡箭牌,以AI为工具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原创美术作品并牟利的行为,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AI改一下不代表新作品

AI生成的内容有没有版权,要看人的参与程度。如果你只是把别人的作品扔进AI、点一下按钮、挑一张最像的——那叫复制,不叫创作


第三,刑事追责不是吓唬人。

非法经营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本案27万的经营额,已经远远越过红线。想靠AI“批量生产来逃避法律监管?这条路走不通了。


写在最后

这个案子是全国首例利用AI“图生图技术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案件。

它的意义不在于判了多少钱、多少人,而在于划出了一条清晰的边界:技术可以改变创作的方式,但不能改变侵权的本质。

以前是“扫描-复印,现在是导入-生成。工具变了,违法性质没变。

想靠AI“洗稿”“洗图来规避版权?法院用判决告诉你:洗不掉的


赛立信知识产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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