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背新款包怕“撞包”,淘中古包又难寻成色。就在这般纠结中,一种号称“原创拼贴设计”的改造包悄然走红——商家将二手大牌包拆解,用经典老花、格纹皮料重新拼接,打造所谓“全球仅此一件”的孤品。
然而,这些看似独特的“再造包”,最近却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中现出原形。
法院认定,即便原料来自正品二手包,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仍构成侵权。被告深圳某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并赔偿路易威登(LV)经济损失105万元。
是“旧物再造”还是“搭便车”?
深圳某公司主营箱包改造业务,在多家电商平台开设店铺,主打“回收二手大牌包进行拼接再造”。其销售的包袋上频繁出现LV经典的四瓣花、四角星、LV字母组合等标识,多款外形也与品牌经典设计高度相似。
图源:LV官方微博
LV公司随即提起诉讼,认为该行为严重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则辩称,这是“旧物拼接设计”,体现环保理念,相关商标仅作装饰使用,且已标注自有商标,不属于商标性使用。
被告辩称,这是"旧物拼接设计",体现环保理念,相关商标仅作装饰使用,且已标注自有商标,不属于商标性使用。
法院判决:创意不能越过法律红线
杭州中院审理认为,尽管旧物回收再利用符合环保理念,值得鼓励,但这不能成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理由。
关键在于,被告在包袋上突出使用LV商标标识,已构成“商标性使用”。其以“奢侈品回收再造”为宣传卖点,实质是利用LV商标的商业信誉吸引消费者,已超出合理使用边界。
即便原料来自正品,剪碎重组后也无法鉴定真伪。而一旦未经授权在新产品上使用他人商标,导致消费者混淆,就构成侵权。
专家解析:创意与侵权的边界在哪?
“近年来,‘中古包再造’成风,但创意与侵权的边界一直模糊。”
此案的特殊性在于,被诉包袋使用的图案本身就是注册商标。
未经许可使用,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认为产品来自LV或与品牌有关。若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更会破坏商标的品质保障功能,损害品牌长期积累的商誉,即便未直接使用商标,若拼接皮料纹样属于知名商品特有装潢,且具有识别功能,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官提醒:如何避免踩雷?
该案主审法官认为,如将正品二手包作为改造材料,应采取去除原有标识等措施,并在新包显著位置使用自有商标,确保消费者能明确区分来源,“正品皮料”“环保再造”等理由,均不构成侵权抗辩的合法依据。
经营者应恪守知识产权合规底线,摒弃“搭便车”思维,树立尊重知识产权与公平竞争的商业观念。
环保理念值得提倡,创意改造也确有市场,但一切创新都应在法律框内进行。此案判决为“旧物再造”行业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司法红线——创意不能成为侵权的遮羞布,尊重知识产权,才是可持续创新的真正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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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赛立信知识产权研究组
编辑:李智毅
审核:曾婷婷
责编:李倩宇
监制:张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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