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声音”也能成为一种商标?
可能你没有看过“网红”李佳琦的直播,但你肯定有听过这句“Oh my god,买它买它!”,这是李佳琦在直播带货时的一句口头禅,上周,李佳琦公司申请注册这句语音商标一事登上新浪微博热搜。
实话实说,小编也是第一次知道声音是可以注册成商标的,毕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看到的多数商标都是以“文字、图形和三维标志”等这些样式出现,看到“Oh my god,买它买它!”申请注册声音商标时,不禁和网友有同样疑问:那我还能说这句话吗,说了就侵权了?
对此,有律师回应,李佳琦申请的是自己说“Oh my god,买它买它!”这句话的声音的商标,不是这段文字的商标,即所有人还是都可以说这句话,但如果别的店铺在直播中播放李佳琦说的这句话,可能会被认定成想搭便车,构成混淆。
但目前,该声音商标能否注册成功,还在审核当中。
而对于“声音”是否能注册成商标,在我国是可以的,但是很难。我国截止现在有546件声音商标申请注册,但仅有15个注册成功,而这15个声音商标的注册路途也挣扎良久,有一些声音商标是我们日常耳熟能详的声音,今天来看看一些声音商标和声音商标注册需要哪些要素吧。
2013年,我国在新修订的《商标法》第八条中首次明确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新法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自此,声音商标正式在我国诞生。
我国新商标法实施后,不少企业就对声音商标的申请跃跃欲试。新闻联播的片头曲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吧,我国第一个声音商标注册成功的就是新闻联播的片头曲。
该声音商标的申请过程,背后的工作是艰辛而浩大的。
从电视台征集音频,收集了各种知名栏目的片头、片尾、片花、呼号等长短不一的二三十种音频,最终选出最具经典、使用范围最广泛、最能代表国际台形象,也最具备商标价值开发的大广播片头曲;
到声音商标是一个全新的商标范畴,所有提交资料和证明都无法借鉴。在提交申请该声音商标时,前后根据商标局提出的要求,前后进行了3次补正,特别是关于声音的一些证据, 如其它商标申请一样,需要提供该声音在该服务上的使用证据,及标识的影响力。
至此,新闻联播的片头曲声音商标的申请,从筹备到注册成功历时两年半。
而我国全国首例商标案则是腾讯QQ的提示音“滴滴滴滴滴滴”,该案是我国新商标法将声音纳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范围以来,首例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
腾讯作为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大佬,BAT之中一员,拥有众多注册商标,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一直做得很好。2014年5月4日,腾讯通过代理结构向商标局提出将QQ消息提示音(六声短促且频率一致的“嘀嘀嘀嘀嘀嘀”)申请为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8类的提供互联网聊天、电子邮件、信息传送等10个服务项目上。
2014年8月24日,商标局驳回了腾讯的注册申请。
2016年4月18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驳回复审决定书,认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比较简单,缺乏独创性,缺乏商标应有的显特征。
一波三折,腾讯再次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被诉决定。
最终,腾讯企业坚持了4年多,终于成功将QQ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注册为声音商标。
从上面两个例子来看,都可见得声音商标的申请注册,比我们日常所见到的商标申请注册更困难,腾讯QQ提示音这些我们认为已经具有非常高显著性的声音都在注册声音商标上挣扎这么久,“网红”李佳琦一句带有“普通广告词”性质的“Oh my god,买它买它!”可能会遇到更多障碍。
声音商标的申请除了遵循对传统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的基本判断原理、标准与规则外,还考虑制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以及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所属行业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同时,还应结合考察其整体在听觉感知上是否具有可起到识别作用的特定节奏、旋律、音效,从而对其可否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作出判断。
特别还有显特性,对于声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的判断性,是确定声音是否可以作为商标的重要因素。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商品、服务种类的不断丰富,将声音作为商标表现形式之一的优势日益凸显,将语音、乐音、动物叫声等各种声音纳入《商标法》保护范围,是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趋势。
这也说明知识产权保护在方方面面的贯彻我们的生活中,未来那么长,可预见的东西是未知的,但从目前看,知识产权保护是随着我们的时代不断完善、丰富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社会发展趋势。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16号财富广场东塔18楼
电话:020-22263200,020-22263284
传真:020-22263218
E-mail:smr@smr.com.cn
赛立信研究集团 2017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sm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102332号